花都区中央商务区组团综合开发项目分地块一(A区)园林设计招标澄清答疑
一、 招标澄清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4”2.2招标文件的澄清中:1、投标人应在2023年 月 日17:00前将所有的招标疑问以书面同时以电子版的形式提交给招标人(564723449@qq.com),如果投标人在答疑截止前未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提出质疑,视为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则认为该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招标人在2023年 月 日17:00前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以书面答疑纪要的方式予以答复,答复仅包括对问题的解释,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现修改为:1、投标人应在2023年2月15日9:00前将所有的招标疑问以书面同时以电子版的形式提交给招标人(564723449@qq.com),如果投标人在答疑截止前未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提出质疑,视为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则认为该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招标人在2023年2月17日00:00前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以书面答疑纪要的方式予以答复,答复仅包括对问题的解释,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2、原招标公告第八点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2月28日9时30分至2023年2月28日10时00分。
2.开标时间:2023年2月28日10时00分。
现修改为: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3 月6日9 时30分至2023年3月6日10时00分。
2.开标时间:2023年3月6日10时00分。
二、 招标答疑部分
答疑时间内收到投标单位提问。现回复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章条款号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中并未填写答疑时间,请招标人确认相关内容予以澄清。
答:详见招标澄清部分第1点的说明。
2、在投标报名环节中,招标人仅提供了招标文件以及设计合同,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向投标人提供相应的设计条件,请招标人提供涉及本项目的规划文本、 建筑文本、展示区文本、建筑每栋首层、地下层平面(建筑施工图)、建筑SU模型以及最新规划 CAD 条件图。
答:以上除展示区文本(此地块无展示区)以外资料详见文件附件。
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请招标人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
答:详见招标澄清部分第2点的说明。
本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附件:招标澄清第2点资料(电子版)。
招标人:广州市晟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创融(广州)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6日
附件:1、招标澄清第2点资料(电子版)
2、招标答疑澄清